需配置「鯨豚觀測員」 彰化外海海龍二、三號風電環評過關
彰化鹿港鎮及福興鄉外海的海龍二號、三號離岸風電開發案,今天環評過關,要求施工船上必須至少有3名以上鯨豚觀測員,其中1人需為生態團體成員。圖為風力發電機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位於彰化縣鹿港鎮及福興鄉外海的海龍二號、三號離岸風電開發案,今天(27日)送環評大會審查,會議中熱烈討論鯨豚觀測議題,尤其是觀測船的安全疑慮,最後雖然裁定通過,但要求施工船上必須至少有3名以上鯨豚觀測員,其中1人需為生態團體成員。
海龍系列風電計畫由加拿大北陸電力及新加坡玉山能源共同開發,單機容量6至9.5MW,最多風機數量141部,預估最大總裝置量都會超過500MW,年淨發電量預計可以超過3000百萬度。
環評大會結論指出,此開發案對於包括植物、動物、鯨豚、海域生態、空污、噪音等方面,都認為對環境影響有限,不過,打樁時噪音必須監測並符合規範,因此決議通過此開發案。
不過,環評委員也考量南北航道西側海域,觀測船執行上會有安全疑慮,要求開發單位於施工船上要配置3名以上的鯨豚觀測員,其中1名必須為民間生態團體成員,在進行基礎打樁過程,必須持續以4個方位同時目視觀察750公尺內警戒區和1500公尺內預警區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