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團體與地主對峙 新北文化局現勘後村圳
文史團體與地主都到現場據理力爭,警方也到場維護秩序。(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位於新北市樹林與新莊交界處的「後村圳」、沉砂池和紀念碑,因所在為私有地,業者近期決定開發為住宅大樓,剛動工整地就被文史團體阻擋,要求文化局緊急啟動指定古蹟程序,上午文史團體、地主與大批警力聚集現場,由學者專家進行現勘及審查,黃姓地主感嘆一切依法申請卻遭誤解,文史團體則希望由市府出面訂為古蹟保護,以容積移轉補償地主損失。
到場的台灣土地倫理發展協會秘書長陳健一指出,早年後村圳的灌溉範圍至板橋、樹林、新莊到八里岔一帶,是大台北3大水圳中長度最長的水圳,也是當年新莊、樹林聚落發展的基石,目前雖已不具備灌溉功能,但其空間意義與歷史文化都不可抹滅。
樹林文史工作者鄭至翔說,後村圳遺址的沉沙池與一旁的後村圳灌溉改善工程紀念碑,是在1954年興建,自兩年半前列冊追蹤後,文化局以缺乏經費為由,後續審議遙遙無期,列冊後的不作為,淪落致今日遭怪手長驅直入,破壞現場景觀,凸顯文化局的監督不周,也錯失了有效管理的時間;而且新北市水利局無視列冊文資價值,竟然核准工程,文化局也未加以阻止。
地主黃先生說,沉砂池土地為他家所有,儘管長期遭到政府做為水利設施占用,但仍依法繳交土地稅和遺產稅,連民眾在沉砂池亂倒垃圾,還是地主被罰款。
他原本希望政府能徵收,但政府說沒錢,近年經水利局確認沉砂池已無功能,將土地還給地主,他依法申請興建住宅大樓,同時願意保存後村圳水路及紀念碑,但文史團體主張要原狀保留,還要工程停工,已影響到地主權益。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指出,古蹟審查委員今天到場現勘,並且在區公所聽取雙方陳述意見,審議結果將於下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史蹟聚落建築暨文化景觀審議會」時公布,在此之前,該地視為暫定古蹟,不得進行工程。
文史團體要求政府指定後村圳及紀念碑為古蹟保護。(記者翁聿煌攝)
地主要在沉砂池(左)蓋房子,但同意保留水圳和紀念碑,不過文史團體盼原狀保留。(記者翁聿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