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大林廠又被揪出3缺失 重罰120萬元
環保局今天深度查核中油大林廠。(記者陳文嬋翻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中油大林廠1個月內3度傳出異味,引發民眾不滿,被市府環保局開罰40萬元,不料事隔才3天,環保局今深度查核,再揪出3項缺失,依法重罰120萬元。
市府環保局表示,中油大林廠於10月16日M33停爐後吹驅,經燃燒塔燃燒後,排放產生煙硝異味,被市府開罰10萬元,不料4日又發生烷化製程M37因起爐異常而跳俥,再度傳出惡臭異味,5日再重新起爐又出包,將製程廢氣排放至燃燒塔,卻因燃燒不完全,致惡臭異味排放逸散。
環保局今深度查核廠區,發現觸媒重組程序M20第1季及第2季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氧氣與有效監測時數百分比不足85%,現場中間加熱爐的物料出口溫度、去丁烷塔的塔頂溫度、塔底溫度、操作壓力等,與許可核定參數不符。
尤以烷化製程M37水和硫化物移除再生系統及洗滌塔未依許可核定值操作,另檢測查獲M32汽油加氫脫硫製程設備元件洩漏值達11555ppm,超過高市加嚴標準2千ppm達5倍,認定是重大缺失開罰100萬元。
局長蔡孟裕表示,分別違反固定污染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及高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總計開罰120萬元,呼籲企業負起社會責任。
環保局今天深度查核中油大林廠。(記者陳文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