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公司規定「沒打卡視為沒上班」 網諷:下班沒打卡算加班

    網友表示,公司規定沒打卡「視為」沒上班。(圖擷取自mobile01)

    網友表示,公司規定沒打卡「視為」沒上班。(圖擷取自mobile01)

    2017/11/01 23: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上下班有時沒打到卡,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不過在《mobile01》有一名網友表示,公司規定沒打卡「視為」沒上班,嗆沒打卡但提出證據證明當天有上班的員工,「去查看看,視為兩個字的意思?」該文遭到網友嘲諷,「下班不打卡視為未下班,要算加班費!」

    發文網友表示,公司規定「一定要打卡,不然就視為沒上班」,但有員工會拿監視器畫面或會議紀錄來證明當天有上班,發文網友怒嗆,「要不要去查一下,視為兩個字如何解釋?視為,就是代表不容許你舉證推翻」,表示「沒打卡就是你沒上班」,「拿再多你有上班的證據都是沒用」。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1條,「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都可以用以載明出勤紀錄,不僅限於打卡機。臉書「勞動台北」也指出,「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前段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因此出勤紀錄是法律課予雇主的義務,不應該將責任轉嫁到勞工身上,不得因此扣薪,若雇主片面扣薪可能會涉及違反薪資未全額給付。」

    網友提醒發文網友,「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做人事相關工作應熟讀勞基法規,而非公司規定,因為規定若違法便是無效」,並表示「只要有勞動紀錄可佐證,就不能以曠職論」。

    還有網友揶揄「樓主的公司好棒,有打卡就是有上班,打完睡覺去」,有網友勸「身為資方不要為了那點小事計較,不就是忘刷而已嘛!又不是真的沒來上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