蹓狗未繫鍊可罰1萬 北市動保處擬推檢舉獎金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使用練繩,台北市動保處統計,104年5月至今年9月開罰18件,但市議員黃珊珊說,其實走在路上很多飼主都沒有為狗狗繫狗鍊。(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今天於台北市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播放飼主人未依規定為寵物繫鍊子導致意外的影片,她說,市議會在103年修正「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使用鍊繩,否則可開罰2000元以上至1萬元以下罰鍰;但兩年多來,動保處只開罰18件,執法不力。動保處長嚴一峯說,除了加強宣導,他認為,開罰才是最有效的方法,甚至也提議未來可採取檢舉獎金制度,讓民眾主動舉發。
動保處統計,104年5月至今年9月開罰18件,但黃珊珊說,其實,走在路上可看到,很多飼主都沒有為狗狗繫狗鍊,更多機車騎士將狗狗放在腳踏板上,也都沒有繫狗鍊。嚴一峯則說,現在法規也規定不能用摩托車牽引狗,而狗在腳踏板上同樣也要繫鍊。
嚴一峯說,過去動保處會用案例宣導、發摺頁,未來則會用臉書跟直播加強,他也認為,未繫鍊所發生的意外都是最好的宣傳。
他說,最重要的是開罰,除了祭出強力稽查,也有意未來採取檢舉獎金制度,獎金研擬是罰金的50%,最低有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