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線、標誌速限不同調 撤銷近20張超速罰單
台3線苗栗縣大湖鄉南湖村南湖派出所路段,道路標線速限50公里,但一旁標誌速限卻為60公里,讓用路人一頭霧水。(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3線苗栗縣大湖鄉南湖村南湖派出所路段,道路標線速限50公里,但一旁標誌速限卻為60公里,讓用路人一頭霧水;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解釋,該路段原本速限50公里,經地方反映提高為60公里,標誌已更新,但標線作業尚未更新,才造成標線、標誌速限不一。警方近來也頻接獲申訴,將撤銷近20張的超速罰單。
苗栗工務段考量台3線133到134公里路段,也就是苗栗縣大湖鄉南湖村南湖派出所附近路段,為村落聚集路段,速限規劃為時速50公里。
但地方認為,南湖派出所前後2、300公尺路段,速限都為60公里,短短一公里,就有50、60公里的區別,加上警方常在台3線執行超速取締勤務,「行車速度不好拿捏」,建議速限一併改為60公里。
苗栗工務段說,8月中旬,工務段邀集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會勘,討論決議將速限統一為60公里,已先將指標更新,但因道路標線得刨除重新劃設將於29日作業,才會出現標線、標誌不一的情形。
近來,大湖警分局交通組也接獲不少用路人申訴,表示在南湖派出所路段被警方取締超速,但該路段標線、標誌速限卻不相同,質疑「哪一個才是正確的速限?」
大湖警分局交通組表示,該路段標誌、標線不一,確實混淆用路人行車速限遵守,員警執法依據基準也受爭議,因此,將函請監理單位,撤銷「過渡時期」的超速罰單,約有近20張。
不過,警方指出,長久以來,台3線沿線居民常反映大型重型機車奔馳、車速快,且引擎排氣聲浪擾人,台3線成為苗栗縣警方超速執法的重點路線,呼籲用路人遵守速限,保障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也避免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