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毛小孩1年內禁入國家森林遊樂區、保護區
林務局公告,自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止,禁止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所轄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及拉拉山自然保護區,違法者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圖為被捕獲鼬獾(資料照,記者楊金城翻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自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止,禁止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所轄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及拉拉山自然保護區,違法者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林務局官方發布消息,指出今年持續有狂犬病陽性案例檢出,至今已發生8例染病鼬獾咬傷人事件,經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稱疾管署)等機關與專家的研討,訂出此防疫規範,惟恐寵物遭感染狂犬病的野生動物攻擊,不僅造成寵物的危險,疾病的傳播也可能波及到飼主與其他遊客,而違法者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 林務局也呼籲遊客進入森林遊樂區等場域旅遊時,不要接觸或餵食野生動物。
本次公告禁止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之範圍,包括太平山、內洞、滿月圓、東眼山、觀霧、大雪山、八仙山、武陵、合歡山、奧萬大、阿里山、藤枝、雙流、墾丁、知本、向陽、富源、池南等18個國家森林遊樂區,以及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鰲鼓濕地森林園區、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等場域。此外,棲蘭、明池、惠蓀林場等3個森林遊樂區,還有拉拉山自然保護區(拉拉山自然保護區為民國七十五年政府正式將達觀山成立自然保護區)也是禁止犬、貓等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