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業天災假彈性作法 民航局:與勞動部協商
民航局副局長方志文(中)表示,將找勞動部討論天災假彈性作法。(記者蕭玗欣攝)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500多名長榮空服員在颱風天集體請天災假,上萬名旅客權益受損,導致長榮航空與工會雙方衝突越演越烈,民航局今天臨時召集6家航空業者,開會討論因應做法。民航局表示,現行法規規定,除非勞資雙方在團體協約或勞動契約對天災假有共識,否則,依勞動部規定,若當地縣市政府宣布放颱風假,員工都可依法請假,目前已要求航空業者蒐集國外作法,與勞動部協商,針對交通運輸行業修改《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民航局副局長方志文說,今天與會6家航空業者包括華航、長榮、華信、立榮、遠東、虎航,會中要求業者未來針對這類情況,處理應有更精進作為,像是妥善的勞資協調、應變機制等等,如果業者發現請假員工人數增加時,就應該做航班、備勤人員調派,旅客權益也應該維護包括及早告知旅客影響航班,協助後續行程安排及退費。
勞動部規定,若勞資雙方在團體協約及勞動契約未對天災假有彈性作法,則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員工可依當地縣市政府宣布放颱風假。
方志文說,30日的天氣狀況也非大風大雨,未來將跟勞動部協調討論,交通運輸事業有其作業特性,盼能在法規上讓業者有彈性空間,否則按這樣硬性規定,就會造成長榮30日的情形發生。
方志文說,會中也要求長榮對這次事件提出檢討報告,民航局也會進一步了解長榮在人力調派上有無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