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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賣命出勤! 藍委提案勞工颱風假比照公務員

立委蔣萬安(右三)、林為洲28日召開「勞工安全誰來顧,颱風假立法刻不容緩」記者會。(記者羅沛德攝)

立委蔣萬安(右三)、林為洲28日召開「勞工安全誰來顧,颱風假立法刻不容緩」記者會。(記者羅沛德攝)

2017/07/28 12:45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表示,為避免勞工需在颱風來臨時出勤,已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之一」,除明訂勞工在颱風天也能停止上班上課,雇主需照給薪資外,若雇主要求勞工於停班期間出勤,需加倍給付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蔣萬安強調,勞動部應正視颱風對勞工造成的危害,別再以沒有強制性的給付要點讓勞工在颱風天出勤賣命。

尼莎颱風來勢洶洶,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林為洲與空服員職業工會代表、台灣專櫃季銷售人員產業工會代表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應盡速修訂勞基法,讓全台900萬勞工在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得以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上課。

現行勞工於天然災害出勤時規定主要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蔣萬安認為,給付要點對雇主來說「沒有任何規範效力」、僅是宣示建議性質,因此提案修訂勞基法,明定颱風等天然災害來臨時,勞工可不必出勤,但雇主須照給薪資;提案中也強調,若雇主有需要勞工出勤,除須加倍給付工資外,也應提供交通工具;此外,勞工出勤時若可能發生危險,可自行退避至安全場所。蔣萬安強調,提案保有彈性,並非完全強制勞工不能出勤。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表示,台灣因地理環境特殊,每年幾乎都有颱風侵襲,有必要在法律中明訂勞工颱風假的相關規範。

出席記者會的空服員洪小姐則說,颱風來臨時,外商航空公司通常很快就能取消出勤,但國籍航空卻通常須等到政府或民航局做出決策才會宣布,造成許多空服員出勤不便,甚至須出動家人冒著風雨,只為送組員到機場報到;洪小姐說,「旅客的快樂建築在服務業的勞工朋友上」,盼社會大眾能多加思考,是否真的有必要在颱風來臨時出國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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