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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垃圾問題 環保署:縣府應加強溝通底渣處理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記者楊綿傑攝)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記者楊綿傑攝)

2017/06/28 16:16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關於雲林垃圾爭議,環保署今表示,地方政府應屏除政黨與派系,善用目前既有設施,環保署除了持續協調地方垃圾減量,其他地方代燒雲林垃圾外,也會補助雲林縣垃圾處理相關設備,並要求縣府提出底渣產品再利用規劃,對於代燒後回運底渣的比率及焚化處理費用,環保署將納入廢清法,預計7月就會預告草案。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有關雲林垃圾處理問題,環保署過去一直積極協調其他縣市代燒,但現在主要是雲林縣承諾要運回的底渣,沒辦法兌現,所以他要呼籲為了顧及雲林環境品質跟居民健康,還是要排除藍綠成見,一起處理垃圾問題。斗六很希望垃圾趕快燒,不過是不是先找出一個空間暫存底渣,會積極找公共工程去化。詹順貴強調,垃圾處理要互惠原則,不能說我的垃圾要求別人代燒,燒出來的底渣都不要運回來。

環保署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林左祥則解釋,雲林垃圾的處理,環保署與地方政府已經提出短中長期的解決對策,在短期方面,環保署會積極協調外縣市焚化雲林垃圾,雲林也必須提出階段底渣產品去化具體規劃,並與鄉鎮市公所協調整合縣內11萬立方公尺的空間,收受垃圾或暫置焚化後底渣產品。

在中期方面,環保署將依據雲林縣政府所提底渣再利用執行工程,優先用在轄區內公共工程,也與工程會協調用於中央部會的公共工程,協助去化低渣產品。此外也請縣府研擬互惠互助具體措施,或者簽訂垃圾處理區域合作行政契約。

長期來說,雲林縣應積極整合協調轄區內環保設施,環保署也將依「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補助雲林如廚餘脫水減量、快速堆肥、垃圾分選等設備,建立自主處理機制。而對於縣市代燒垃圾回運焚化底渣及資源化產品比率合理性,環保署也在檢討,之後會將明確規範比率及焚化處理費用納入廢清法,預計7月就會預告草案。

至於又遇到垃圾問題,是否啟用林內焚化爐,詹順貴則明確說,廢清法修法後,規定優先燒家戶垃圾,有餘裕才會燒事業垃圾,以現在來說,餘裕量還是夠,雲林的問題是底渣運回問題,所以啟用林內焚化爐並非政府當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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