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查獲過期原料豬排!500公斤流入市面
食藥署查獲屏東「吉富食品」使用過期原料製作豬排。圖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食藥署提供)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內再爆食安問題!屏東一家食品業者,使用過期的裹漿粉製作豬排,過期原料和成品已全數遭封存,已販售的商品則下架回收銷毀。
綜合媒體報導,食藥署今日表示,位於屏東縣的吉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過期的裹漿粉製作「爆漿檸檬豬排」,並販售給新北、台中、彰化的下游廠商,總量達500多公斤。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指出,該案是經由民眾檢舉得知,已將現場的過期原料與成品全數封存,並要求業者將流入市面的產品下架回收銷毀。
劉芳銘表示,業者使用的裹漿粉保存期限為6個月,雖然在剛過期的情況下健康疑慮較小,但仍有可能改變食物風味。販售過期食品可處新台幣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有購買可辦理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