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亂吃「醋」了 食藥署有新規定
2017/06/06 12:1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用醋包裝標示有新規定,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告,有添加其它原料和發酵方式不同的食用醋,要標示「合成」或「調理」字樣,讓消費者清楚自己吃的是甚麼醋。
「合成」或「調理」須標示
規定要求,以釀造食醋為原料,添加其它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應在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以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的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
以前食用醋沒有規定明確的製造方式,業者自行認定是純釀造、合成醋或調理醋,經食藥署公告後,明文訂定「合成」與「調理」醋的定義。
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元
新規定明年七月起上路,標示不實可開罰4到400萬元;未依規定標示,則可開罰3到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