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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ike騎進台南 交通局:申准才能營運、違停拖吊

oBike前進台南,南市交通局要求申請核准後才能營運,如違停予以拖吊。(記者蔡文居翻攝)

oBike前進台南,南市交通局要求申請核准後才能營運,如違停予以拖吊。(記者蔡文居翻攝)

2017/05/31 19:52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oBike自行車租賃系統前進台南,預計鎖定南市旅遊景點、校園、大眾運輸節點設點,日前也初步提供自行車給南市安南、北、中西區作為里巡守隊巡邏之用。南市交通局今天表示,樂見公益使用,但需經區公所同意,未來若要進一步在台南市開放一般民眾租用,必需經市府核可能營運。

交通局強調,oBike車輛若違規停放,將強制拖吊至保管場,將對業者收取移置費每次100元,保管費每半日25元,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至600元罰緩。

交通局表示,有鑒於oBike在台北、花蓮、台東、宜蘭等地試辦,但因為缺少相關法令約束,衍生車輛違規停放亂象,致影響市容及交通秩序,該局於日前已要求oBike業者投放車輛應遵守「台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提出營運計畫,包含車輛安全通過台灣CNS驗證、投保產品責任險,及保障消費者權益,降低環境衝擊(停車秩序問題)等的管理規範,並經市府審核後始得營運。

至於,目前oBike提供安南、北及中西區里巡守隊自行車作為巡邏使用,相關車輛投放地點需經區公所同意,仍需避免車輛違規停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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