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前北市勞動局長:影響至少254條勞動法
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律師陳業鑫,今針對大法官同婚釋憲結果指出,未來同性若成為法律定義上之「配偶」,至少影響與勞動法相關的254條法律條文。(資料照,宋小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同婚釋憲結果今天出爐,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有自稱「勞動達人」的律師對此分析,若未來同性可成為法律定義上之「配偶」,至少影響勞動法領域254條法律條文。
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律師陳業鑫,今針對大法官同婚釋憲結果指出,未來同性若成為法律定義上之「配偶」,至少影響與勞動法相關的254條法律條文,後續影響「絕非只修民法承認同性婚姻」,而是「每個領域的法律都要配合修正或重新解釋」。
陳業鑫舉例,像是勞基法第59條第4款有規定,勞工職災死亡補償第一順位為「配偶」及子女,未來也可能必須包含「同性配偶」。又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第一順位請領權之配偶,亦應包括「同性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