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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創商品涉剽竊設計 商品下架拒道歉

設計師王培浩拿著自己的作品(左)與涉侵權的故宮商品(右)。(記者陳志曲攝)

設計師王培浩拿著自己的作品(左)與涉侵權的故宮商品(右)。(記者陳志曲攝)

2017/05/21 11:41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國立故宮博物院所販售文創商品「牡丹花別針」,竟涉侵權抄襲台灣知名珠寶設計師王培浩所設計的「梔子花別針」作品,兩者造型不僅神似,連工法都雷同。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日召開記者會,王培浩當場要求故宮公開道歉,出席的故宮官員拒不道歉,稱要等法律程序走完。陳學聖痛批,堂堂故宮博物院在賣仿冒品,還把責任推給廠商,「故宮有何資格談文創!」

陳學聖表示,故宮在2015年10月策畫了郎世寧來華三百年特展,隨展推出一只宣稱創意來自故宮藏品「清朝郎世寧仙萼長春冊 牡丹」的別針,但此「牡丹花別針」花形,卻與王培浩在2003年所創作的「梔子花別針」神似,故宮博物院根本涉及剽竊。

20年來第一次在媒體露面的王培浩說,台灣設計師真的非常弱勢,該件作品構思7年,光前置作業畫了300張素描,再改以國畫白描方式構圖,進而打模、粗胚至手工製作,故宮那件仿品與自己作品珠子都是291顆,連花形、轉折和背面簽名處都一樣,故宮須有誠意地道歉。

陳學聖強調,仿冒品的盒子寫著故宮博物院,梔子花別針後有王培浩簽名,「牡丹花別針」背面變成註明故宮,難道都沒有責任。

對此,故宮文創行銷處副處長王耀鋒表示,故宮已於今年2月將商品下架,私下也與當事人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洽談,在法律責任尚未判定前,如果逕自向當事人、立委道歉,「這個道歉太廉價了!」

王耀鋒說,故宮就算有錯,也應在法律之下,否則廠商的責任將被忽略,廠商對於侵權行為須負法律責任,這部分需程序及時間處理,故宮也一直持續洽談,但條件實在不容易,當事人要求須在各大媒體及故宮月刊上道歉,在行政責任部分,相關程序上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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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副處長王耀鋒指該商品已下架。(記者陳志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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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寶設計師王培浩(左二)比對兩作品,痛批故宮文創商品「牡丹花別針」抄襲他原創作品設計,轉折、花形都一模一樣。(記者陳鈺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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