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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自行車違停亂象 北市將收拖吊與保管費

北市交通局將啟動實施「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如果民眾違停,將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記者陳紜甄攝)

北市交通局將啟動實施「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如果民眾違停,將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記者陳紜甄攝)

2017/05/13 23:08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民眾騎乘自行車風氣盛行,為避免日後造成自行車違停亂象,北市交通局交治科長張生萬表示,近期將與交通警察大隊、停管處召開會議,啟動實施「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如果民眾違停,將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局長張哲揚表示,局處預計討論2週,2週後將報請市府核定,並經過半年的公告與宣導,就可上路。

張生萬表示,一旦實施該條例,個人自行車或是無樁共享單車,皆列入納管;一旦發現自行車隨處違停,就會執行拖吊,並向車主收取100元的拖吊費與每半天25元的保管費。不過由於自行車沒有納牌管理,難以對車主直接取締告發,因此張生萬說,自行車拖吊前,會事先拍照存證並記錄其特徵,民眾前來領車時,除了附上個人證件,也需提供車輛停放資訊與特徵,經確認無誤,才可領車。

鑒於北市自行車數量逐年增加,北市交通局比照台中、台南等市,研擬自行車拖吊費與保管費收費標準,並納入於「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規範中。北市議會並在103年通過該條例,但交通局迄今都未啟動該條例。不過,張生萬表示,近期北市冒出共享單車oBike,為避免日後恐衍伸違停亂象,因此近日才決定啟動該條例,嚇阻民眾違法停車亂象。

北市自行車違停亂象嚴重,根據交大統計,民國99年起拖吊違停自行車量逐年增加,104年首度突破5000大關,高達5137輛。然而,市議員陳建銘指出,自行車格位不足是原因之一。他說,停車格多設在捷運站周邊,而且車輛停放時間長,流動率低,造成格位供不應求。另外,oBike進駐後,佔用停車格,排擠原有民眾的停車空間,才造成自行車違停現象嚴重,他呼籲,政府應該針對共享單車業者訂定管理辦法,而非向民眾取締。

北市已公告的12處禁停區域,包括捷運科技大樓站、古亭站、大安站等地,如果自行車在上述區域違停,車輛會被拖吊,但停放在12處以外的車輛則不會被拖吊。張哲揚表示,未來一旦啟動實施「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禁停範圍將從12處擴大至全台北市,屆時民眾隨意停車,都會被拖吊,並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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