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要審北門郵局開發案 開發量體添變數
台北市都發局3月公展北門郵局都市計畫變更,協助中華郵政公司利用北門郵局所圍出來的腹地興建高樓,容積率最高可達800%。(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都發局3月公展北門郵局都市計畫變更,協助中華郵政公司利用北門郵局所圍出來的腹地興建高樓,容積率最高可達800%。然而文化部向市府發函,指該處鄰近國定古蹟鄰近國定古蹟北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須經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通過才可進行開發。而台北市文化局4月也向文化部發函,指北門郵局屬於市定古蹟,因此提出聯席審查的意願,讓北門郵局未來開發量體增添變數。
北門郵局面積約1.4公頃,權屬機關分別為國產署、交通大學、台北市財政局及中華郵政公司;台北市都發局3月公展北門郵局都市計畫變更案,欲將郵政電信用地、學校及郵政用地、商業區為創新產業特定專用區,最高總容積可達800%。
都發局基於公告義務,3月發函給文化部告知北門郵局將進行都市計畫變更。豈料,文化部回函市府,指該區容積至多以800%為限,粗估可蓋16層樓,有遮蔽北門遮蓋古蹟外貌之虞,依《文資法》第34條、38條,開發前須經古蹟歷建審議會審查才可動作,並要求都市設計審議時也應向文化部就影響古蹟風貌保存進行審查。
文化部解釋,北市府在進行北門郵局開發案都審會時,須通知文化部,「我們會派員出席審議。」至於何時須進行古蹟歷建審議會審查,文化部說因該案屬於都更案,因此在都更程序前就須要取得文化部同意。
搶救北北三成員林奎妙表示,文化部介入審查有助於讓北門郵局開發案拉到全國高度,認為對北門景觀維護有利;另一方面又擔心文化局聯席審查會影響中央審議該案。她指,中央在2006年提出「首都文化園區」的研究,希望審查可以套用當時研究的管制及標準,而不會因為市府規劃就被推翻。
文化部向市府發函,指該處鄰近國定古蹟鄰近國定古蹟北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須經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通過才可進行開發。(記者鍾泓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