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盧20次酒測還申訴 法官打臉罰9萬
2017/02/20 18:45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為防止酒駕,警方不定點設立酒測臨檢。(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彰化蔡姓男子4年前酒駕被查,遭罰4萬5千元,去年蔡男再度機車酒駕被攔查,這次他發揮拖字訣,酒測19次都失敗,「盧」到第20次才測出酒測值0.18,依法得罰9萬元,蔡男怪機器不準,但警方建議可到醫院驗血,蔡男拖了近2個小時才去驗血,經換算酒測值為0.09,憤而提出行政訴訟。彰化地院回推攔查時間計算酒測值為0.19,駁回上訴,蔡男只能乖乖去繳錢。
判決書指出,102月2月4日晚間,蔡男騎乘機車在彰化市酒駕被查,經抽血酒測值為1.59毫克,遭罰4萬5千元罰款並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還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不過蔡男未記取教訓,去年8月13日晚間9點,騎乘機車再被攔查,蔡男為了規避被加重處罰不斷拖延,喝水漱口3次,吹氣20次才完成酒測,最後酒測值0.18仍高於標準值0.15,員警當場開單。
蔡男不服,要求更換新的酒測器,員警表示酒測器沒問題,蔡男不死心,2小時後還到醫院驗血,酒測值換算為0.09,蔡男依此單據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審酌,蔡男酒測前,員警已給予3次漱口,且多次測試未成功,雖自行到醫院驗血,但回推當時酒精濃度應為0.1989,反而比警方酒測值還高,因此駁回上訴,因蔡男5年內連犯,需罰9萬元、吊銷駕照及參加道安講習。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蔡姓酒駕男子為規避酒駕罰則,拒絕酒測20次仍超標。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本報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