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禽流感!違法棄置禽屍 最高判7年徒刑
新竹縣湖口鄉羊喜窩段坡崁下,日前遭棄置四百多隻死雞,縣府現場進行消毒,並積極追查元兇。(新竹縣政府提供)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禽流感爆發以來,棄置死禽事件頻傳,成防疫一大漏洞,環保署為防堵違法行為,除已訂定「106年禽流感防疫巡查計畫」外,並請地方環保機關配合「禽流感中央疫情應變中心」宣布,自2月17日起全國家禽禁宰禁運7天之防疫措施,派員加強巡查,同時也提醒棄置禽屍將重罰,勿以身試法,發現有亦應立即通報有關單位。
對於不肖禽畜場業者,違法棄置禽類屍體,有可能使防疫作業出現漏洞,致疫情蔓延或散播。環保署表示違法任意丟棄死禽,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千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未取得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亦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呼籲,養禽業者如有發生家禽異常死亡情形,應立即向動物防疫機關通報,切勿將死禽棄置於河川或野外。而民眾若發現違法棄置禽畜情況,應聯繫農委會24小時禽流感通報專線0800-761-590或所在地防疫單位進行處置,切勿自行處理。如進入疫區範圍,應配戴外科口罩;如不慎接觸斃死禽,應立即洗手,澈底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