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歲老松遭毒死賣地 民眾轟花縣府制度殺樹
花蓮市民德一街、民權四街路口一棵百歲老琉球松,縣府農業處及樹木保護委員會13日才依法解除列管,今天就有工人砍樹整地。(記者王錦義翻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民德一街、民權四街路口一棵百歲老琉球松,去年9月遭人蓄意灌酸剝皮致死,縣府農業處及樹木保護委員會13日才宣告搶救無效,依法解除列管,今天就有工人砍樹整地,許多民眾更是罵聲一片,怒批縣府制度殺樹,殺死老樹竟讓地主成最大受益者。
花蓮黑潮基金會志工賴威任說,這棵由花蓮縣政府列管的老樹命運多舛,去年9月底發現遭人蓄意倒入硫酸企圖殺害,儘管縣府後來介入進行搶救,但13日縣府主動宣告死亡同時解除老樹列管,今天老樹就被砍除,這案先前僅裁罰16萬元,而老樹地主宣稱其土地市價約3、4千萬元,這個案例終將成為最壞示範,後續產生的破窗效應會讓其他老樹面臨相同的危險。
賴威任認為縣府不但不能解除列管,更應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報請行政院農委會依法將老樹列為自然紀念物原地保存,或是在「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修法增列「老樹若因人為蓄意傷害致死,老樹則應原址保存」以宣誓政府保護老樹的決心,不然花蓮縣政府的沉痛與遺憾都只是嘴吧說說而已。
楊姓地主去年則喊冤認為是目前制度害了這棵樹,他當時說,已經準備百萬元請非常專業的移樹公司,寫移植計畫平移5公尺,但送縣府審核4次都被拒絕,就算是簽署保證存活的切結書還是被打槍,折騰了快4年還是不准,政府列管了老樹,又不准人民動私人財產,這棵樹是官僚制度下的受害者。
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對此表示沉痛與遺憾,並嚴厲譴責不法人士危害老樹的行為,農業處指出,案發後立即委請縣警察局協助緝凶,查明破壞原因;縣府並依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相關規定開罰,並由警方移送檢調單位;去年10月邀請樹木保護專家救樹,11月第3次前往現場巡視,樹幹保水功能不佳,並予重新包紮;今年1月9日第4次勘查,樹木枝葉雖已9成黃化,岌岌可危,農業處仍不放棄繼續搶救,但2月8日邀集樹委會組專案再次勘查,松樹已全株黃化枯死,沉痛決定依法解除列管。
花蓮市民德一街、民權四街路口一棵百歲老琉球松,縣府農業處及樹木保護委員會13日才依法解除列管,今天就有工人砍樹整地。(記者王錦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