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鬼蝠魟」將挨罰 漁民喊冤:安檢所未告知
旗津漁民出面為船主喊冤,稱「討海人傻傻的,怎麼會知道什麼保育類」(圖擷取自東森新聞)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前鎮漁港傳出有漁民獵殺支解「鬼蝠魟」,引發輿論撻伐,高雄市府今調查,指出涉案漁船為高雄籍旗津船隻,船主已坦承誤捉,也沒有通報,將面臨3至15萬罰鍰。
媒體報導,其他旗津漁民出面為船主喊冤,稱「討海人傻傻的,怎麼會知道什麼保育類」,更質疑安檢所未在進港時告知,因為「進港就是沒問題,就是殺、買賣」。
《東森新聞》報導,第五岸巡總隊港口安檢所長陳信男說,由於進港可以採快速通關,如果船隻沒有脫離雷達偵測範圍,可由雷達偵測,不必靠岸受檢,若剛好該艘捕捉2隻鬼蝠魟的漁船,是採快速通關的話,是沒辦法發現的。
目前鬼蝠魟在台灣不算保育類,但漁民捕獲鬼蝠魟,依法必須在必須在返港一天內主動通報,並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才可將魚體拍賣及利用,如果經農委會認定有必要提供學術單位進行科學研究或教學展示者,學術單位得優先依議價購買,若查獲漁民未依法通報,可依《漁業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漁民質疑,在漁船進港時安檢所未告知鬼蝠魟,因為「進港就是沒問題,就是殺、買賣」。(圖擷取自東森新聞)
第五岸巡總隊港口安檢所長陳信男說,若剛好該艘捕捉2隻鬼蝠魟的漁船,是採快速通關的話,是沒辦法發現的。(圖擷取自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