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垃圾沒分類被逮到 今天起開罰
彰化市公所從今天起,只要垃圾破袋稽查被抓到未做好垃圾分類,至少開罰1200元。(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市公所為減少垃圾量,從今天開始以開罰取代勸導,只要垃圾破袋稽查被抓到未做好垃圾分類,將開罰1200元到6000元不等。
環保局長江培根指出,有開罰案例,資源回收成效相對好,埤頭鄉公所去年有開罰案例,全鄉資源回收執行率45.81%高於全縣值44.24%。
市公所清潔隊表示, 垃圾破袋稽查的重點,以社區和機關的子母車為主,去年以勸導為主,清潔人員收垃圾時,發現民眾未做好垃圾分類,當場退回垃圾,分類完成後才會收運,宣導期已結束,今年1月1日起開罰。
清潔隊發現,供應團體使用的子母車,垃圾分類做得比個人差,便當餐盒、飲料杯容器等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摻雜在一般垃圾,造成彰化市垃圾量到達減量瓶頸後就降不下去,垃圾分類推動至今12年,分類情況反而不如一開始。
公所清潔隊指出,為突破瓶頸再讓垃圾減量,今後,只要經稽查抓到,民眾未做好垃圾分類,連同沒做廚餘回收也一樣,被抓到都一律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希望以此約束民眾日常生活中落實垃圾分類。
彰化市約23萬人,每天製造垃圾量達145噸、每天資源回收量僅約10噸。
彰化市23萬人口,每天製造垃圾量驚人,垃圾車從早上清運到晚上,很辛苦。(記者張聰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