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限用一次性包裝 防檢局:未限制不能散賣

農委會前年修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明起正式上路。(資料照,記者吳欣恬攝)
首次上稿16:29
更新時間20:4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農委會前年修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明起正式上路。有業者反映,換包裝會增加成本,但消基會表示,此攸關禽流感防疫,仍必須落實,保障消費者健康。
農委會前年12月24日完成《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修法,公告2年後實施,也就是從明天起上路。農委會防檢局表示,目前超商、超市、量販店所販售的雞蛋是盒裝水洗蛋,但傳統市場、雜貨店、早餐店業者的雞蛋還是散裝,未經洗選,恐將病毒帶出。
防檢局表示,修法至今已有2年的緩衝期,有業者認為換包裝會增加營運成本,曾找上立委反映,想以清洗好裝蛋的箱子因應就好,但全球禽流感疫情越趨嚴重,甚至可能奪人性命,若業者不落實,經地方政府稽查發現,要求限期改正卻沒有改正,可開罰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2年緩衝期已足夠中央、地方政府輔導業者做準備,而換用一次性包材有利杜絕疫情傳播,對健康有保障,且近期南韓又發生人畜共通的禽流感病毒H5N6,台灣更應該嚴格執行防疫新制。
他表示,新制上路後,初期可能無法全面落實,但政府應定期做稽查,一段時間後,消基會也會進行市場稽查,若仍發現散裝蛋狀況未明顯改善,會對外公布調查結果,也將請監察院調查中央及地方政府是否有行政疏失。
《蘋果》報導,防檢局指出,立法的原意是為了避免從牧場夾帶病毒出來,因此希望禽蛋的裝載容器選用一次性包材,像是紙箱等,且裝載禽蛋的紙箱用完後也不得再回到禽場重複用,所以零售端可散裝賣,只是紙箱不能再重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