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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勞資協商突破 資方讓步提高補償金

勞方於第二次強制勞資協商會議後步出會場。(記者張凱翔攝)

勞方於第二次強制勞資協商會議後步出會場。(記者張凱翔攝)

2016/12/14 16:38

〔記者張凱翔/台北報導〕復興航空第二次強制勞資協商會議,經過6小時的協商後,資方暫時提出讓步,從過去提出總額2500萬元的補償金,提高到可能給2.4到3個月的月薪作為補償;雖然最後因月薪究竟是平均薪資還是底薪尚未達成共識,但歷經抗爭過後協商會議首度有進展。

今上午復興航空第二次強制勞資協商會議前,興航企業工會召開記者會在台北市政府前集結喊口號「林明昇別再躲,勞工還在等協商」,籲興航董事長親自面對勞方協商,最後林明昇仍未現身,依舊由執行長劉東明出席。

由於勞資雙方一直無法達成共識,由勞動局推派的主席朱瑞陽提出方案,要求資方至少以「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而非「勞基法」為前提進行討論,要求資方承諾不得違反「大解法」資遣員工,且年資得計算到明年1月22日,資方後來於會議上提出加發2.4個月的月薪作為補償金,但勞資雙方最後就月薪的計算方式未達成共識,只好訂下週三12月21日再進行第三次協商做後續討論。

至於會前興航企業工會提出,若資方願意擇優以減班前的平均薪資來計算資遣費,工會願意降低賠償金50萬的訴求,會後工會代表表示資方未做回應。興航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龎閔憶說,加發2.4個月薪方案和勞方要求仍差距很大,計算基準也還沒有共識,還要帶回去做研議;但呼籲資方既然拋出這個數字就要對自己言論負責,不能說說就算。

資方代表則照往例拒絕發言,僅說「由市府統一發言」;台北市勞動局對此回應,資方立場市府不會代為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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