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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鍍廠排污罰不怕 檢察官決定讓負責人坐牢

彰化溪湖「俊慶企業社」5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判刑,最後一次檢方駁回易科罰金申請,當場讓負責人楊瑞寶發監服刑3月。(記者陳冠備翻攝)

彰化溪湖「俊慶企業社」5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判刑,最後一次檢方駁回易科罰金申請,當場讓負責人楊瑞寶發監服刑3月。(記者陳冠備翻攝)

2016/11/23 23:01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屢罰不怕,就把你關起來!彰化縣溪湖鎮「俊慶企業社」從事電鍍加工,該工廠自94年起至今,5度偷排電鍍廢水被抓,負責人楊瑞寶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分別判刑2個月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前4次均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本月22日楊男重施故技,第5度聲請易科罰金想便宜了事,彰化地檢署執行檢察官認為,易科罰金已無法達教化、嚇阻之效,因此駁回易科罰金聲請,當場發監執行坐牢3月。

5度觸法 前4次都聲請易科罰金

彰化檢方指出,彰化縣溪湖鎮大突巷內的俊慶企業社非法從事電鍍加工製造,產出廢水也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至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而該工廠雖多次遭行政機關裁處停工與罰鍰,但該公司卻有恃無恐,繼續排放廢水。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負責人楊瑞寶(63歲)先後於94、95、97、104年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判5月、4月、6月及2月有期徒刑,且都聲請易科罰金獲准,今年5月再度觸法被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楊瑞寶於昨日執行日當天前往彰化地檢署,並重施故技,向檢方提出易科罰金聲請,原以為罰個9萬罰金就沒事,但當日執行檢察官蔡奇曉認為,楊男4度易科罰金卻不見懺悔,罰後又故態復萌,顯見罰金已無法教化、達嚇阻效果,且楊男多次漠視法令,繼續排放電鍍廢水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經考量,決定駁回易科罰金聲請,並直接發監執行,楊男聽完當場楞住,雖不斷向檢察官求情,仍得乖乖入監服刑。

「俊慶企業社」5度偷排電鍍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判刑。(記者陳冠備翻攝)

「俊慶企業社」5度偷排電鍍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判刑。(記者陳冠備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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