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質勞資協商! 興航工會提3訴求
興航23日早上進行二次勞資協商,不到半小時就破局,興航企業工會稍後發新聞稿,提出3點訴求。(記者黃耀徵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興航無預警宣布停飛及解散,今日上午8點半舉行的勞資協調會議,不到30分鐘就宣布談判破局,工會除表示,不排除走上街頭抗議,也對外發出新聞稿提出3訴求。
復興航空(以下簡稱興航)企業工會提出的要求,包括:一、興航公司與工會進行實質勞資協商,停止媒體放話行為。二、若有新買主,要求興航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確認優惠資遣方案,以及留任員工之勞動條件;三、若無新買主,請興航與工會商議優惠資遣方案。
興航工會指出,昨日工會副理事長龎閔憶提供20人名單,興航執行長劉東明同意與這些人進行協商會議,未料今日這20人代表進入復興航空大樓時,遭到保全阻擋,資方也提出質疑,龎閔憶等人最後出示昨日劉東明簽署的協議內容,才順利進入會議室。豈料,劉東明對昨日簽署的協議竟然翻臉不認帳,更強勢表態不願意錄音錄影。
興航工會質疑,「公開透明的協商為何做不到?為什麼要把員工關到小房間去開會,又不准員工錄影自保?甚至公司表示,要收取所有與會者的手機!用這種態度來開協商會議,真的有把員工當作一家人嗎?!」
興航工會表示,聽說興航公司將於明(24)日進行勞資協商會議,但工會並未收到公司任何的協商通知,也不清楚「勞方代表」究竟是誰;且協商代表遴選過程也不透明,質疑是否資方只想找願意背書的勞工來開會,刻意繞過工會。工會要求公司立刻與工會進行實質協商,停止媒體放話行為。
興航工會也提出團體協約的協商訴求,若興航有新買主,要求公司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確認各項勞動條件的維持、留任員工之選任方式以及優惠資遣方案,避免想留任的員工遭到公司資遣,或是收到不利勞動條件的變更,想離職的員工卻無法獲得應有的資遣補償。若沒有新買主,則要求興航公司與工會協商優惠資遣方案,讓勞工能夠安心離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