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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退出校園配套 管媽推「維護校園安全專法」

教官退出校園後需要校園安全維護的配套措施,立委管碧玲今天在教委會提案,推動訂定「維護校園安全專法」。(記者林曉雲攝)

教官退出校園後需要校園安全維護的配套措施,立委管碧玲今天在教委會提案,推動訂定「維護校園安全專法」。(記者林曉雲攝)

2016/10/27 13:5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官預計在110年退出校園,引發不少家長擔心校園安全問題,立委管碧玲今天在立法院教委會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訂維護校園安全專法,使教官退出校園後,能更落實學校安全的維護。

管媽表示,2013年推動教官在8年全面退出校園,距今只剩5年,為了讓教官退出校園需要配套措施,她推動訂定校園安全維護專法,建立校安法制體系。她說,教官退出校園如同當年推動零體罰,走這條路會引發大家疑慮,但過去所走零體罰之路證明,教官退出校園是正確要走的路,需要全民一起努力。

管碧玲質詢時舉例說,她曾幫忙一個輕微過動的學生轉學,這個學生因為作業缺交等狀況,學校以不斷記警告等方式處罰,2015年這個學生被記了34個警告,數次在一天之內,被記5個或3個警告,學生和老師之間嚴重對立,學校不輔導、只處罰,這個輕度過動的學生有時上課會吵鬧,作業有時不能按時交,均有其原因,依國民教育法,學校應該要轉介輔導,但學校覺得麻煩只處罰,事實證明,這名學生在轉學他校後,適應得很好,因此她要求教育部應該檢討簡化轉介輔導程序,這案例也證明,雖然已有法律明文規定,但在教育現場仍需要努力。

管媽進一步表示,為落實國民教育正常化及校園安全無虞之無縫接軌,她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研提「校園安全維護法」或「校園安全維護條例」,已獲立委張廖萬堅、鍾佳濱及蘇巧慧支持共同提案。

對於有人以毒品問題,要求教官必須留在學校內反毒,管碧玲駁斥表示,初次染毒的年輕人,10年來增加15倍,這10年均有教官在學校,可見學生的毒品問題,和學校有無教官是兩件事。

管媽也以體罰為例說明,教官退出校園之路難走,卻是非走不可的正確之路,她表示,2006年她提案修改教育基本法,使台灣成為免體罰國家,並推動修法,使專職專業心理輔導體系進入校園,以補充免體罰後學校所需,後來和前立委鄭麗君成為共同提案人,讓教官退出校園;零體罰十年,現在雖然仍有體罰,但已是不同情況,教官退出校園,不只是教官要轉型,更要教育轉型,教官如適合保家衛國當軍人,就回歸軍職體系,適合當老師即轉型當老師,適合當輔導老師就走輔導之路。

立委張廖萬堅表示,以前學校教育用坦克車處理,現在時代不同,應該回歸自然農耕,教官百種職責,在教官退出校園後,他支持提案訂定校園安全專法。教育部長潘文忠則承諾,將全面落實做好配套工作。

針對教官退出校園議題,教育部長潘文忠(左一)今天在教委會允諾,將全面落實做好配套工作。(記者林曉雲攝)

針對教官退出校園議題,教育部長潘文忠(左一)今天在教委會允諾,將全面落實做好配套工作。(記者林曉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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