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先開跑 12月起路邊停車開始收費
彰化市公所擬從今年12月1日起試辦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每小時20元計,早上8點到晚上8點。(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規劃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目前作業進入建構超商繳費的招標階段,彰化市率先決定12月1日起試辦1個月,明年元旦正式實施,每小時收費20元,不分例假日,收費時段早上8時到晚上8時。
市長邱建富表示,彰化市觀光客倍數成長,假日遊客多,以使用者付費原則,由觀光客帶動經濟繁榮,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有其增進市庫財源的效益,公所依市區既有540個停車格進行時段收費,全年除了元旦、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以及颱風天不收費,其他日子都會收費。
邱建富指出,初期收費路段以彰化市中山路、建國南、北路、自強路、永安街、三民路、中正路為主,未來視實施情況再擴及都市計畫區內的道路。
員林市收費時段和費用尚未定案,初步規劃從市區700個既有停車格開始推動,公所主秘賴致富表示,全案移請規劃公司顧及市民的便利性下,以停車收費時間和收費員人工成本進行評估,順利的話,差不多今年年底左右可實施。
鹿港鎮長黃振彥指出,450個停車格假日才收費,費用每小時20元,其他細節需要再跟縣府討論。
由於收費收入將來會納入彰化縣公共停車場基金,縣府工務處副處長馬英傑說,扣除公所人事和營運成本費用後的盈餘收入,擬採取縣府和公所拆帳各一半。
不過,彰化市長邱建富說,如何分配盈餘費用,仍有討論的空間。員林市和鹿港鎮則尊重縣府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