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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給雞拜年 黃鼠狼落難

    有民眾到寵物店兜售黃鼠狼,店家買下後通報動保處處理。(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

    有民眾到寵物店兜售黃鼠狼,店家買下後通報動保處處理。(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

    2016/09/14 11:48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蘆洲區一家寵物用品店業者吳先生通報,有民眾向其兜售黃鼠狼一隻,動保處獸醫獲報前往查看,確認黃鼠狼健康狀況良好,已先擇適當地點野放。

    動保處處長陳淵泉表示,都會區見到黃鼠狼的機會少之又少,黃鼠狼在肉食哺乳動物中,算是兇猛的一種,體長大約25至35公分,犬齒相當發達,但不會主動攻擊人;棲息地包括森林、草原和農田,由於體形似臘腸,行動敏捷,可以輕易鑽入洞穴中捕捉老鼠,這次會在蘆洲郊區發現,可能是棲地食物來源改變,且老鼠多才讓牠轉移來覓食。

    吳先生指出,是一名中年男子帶著黃鼠狼到店裡販售,他嚇了一跳,問在哪捕捉?中年男子說是在蘆洲郊區拾獲,看牠外型可愛,希望賣給寵物店;吳姓業者說,店內只賣鳥類及寵物鼠,頭一次遇到民眾拿野生動物來店內販賣,擔心黃鼠狼被轉賣到不法業者手上,便以300元買下,但擔心買賣不明來歷的野生動物觸法,隨即通報動保處。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非基於學術或教育目的,未經許可獵捕一般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違反第17條規定可處30萬元以下罰鍰;陳淵泉也呼籲民眾切勿買賣來歷不明野生動物,以免助長盜獵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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