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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查核非基改黃豆 未發現不法

    今年起,基改食品必須明確標示,否則將開罰3萬到300萬元。(記者何玉華攝)

    今年起,基改食品必須明確標示,否則將開罰3萬到300萬元。(記者何玉華攝)

    2016/09/08 11:55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今年元旦起,所有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皆須依法標示,新北市衛生局追蹤去年輔導改善標示的198件產品,所幸全數符合規定;另鎖定從輸入、製造及販售一條龍通路的大醇食品及名記豆腐2家業者,稽查並抽驗產品結果,都符合標示的「非基因改造」。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劉君豪表示,黃豆是國人主要的食材來源,包括製成醬油、黃豆粉或餡餅、食用油及其他豆類食品,但也是最常見的基因改造食品之一,非基改的價格約每斤60元,是基改約20元的3倍;為避免魚目混珠及影響國人健康,食品規範新制今年元旦上路,要求食品只要使用基改食品原料或添加物,不論完整或散裝,都要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等字樣,否則未完整標示將罰3萬到300萬,若標示不實則罰4萬到400萬元。

    劉君豪解釋,基因改造食品是指使用基因工程或分子生物技術,製造出來的食品,國內常見的基改食品是黃豆、玉米和它們的加工製品,外觀及營養價值相同,但因基改產能較高,價格較非基改價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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