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配待遇大不同 外配訴苦爸媽無法來台定居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一樣都是遠從他鄉嫁來台灣的外籍配偶,卻與中國籍配偶待遇大不同,中國配偶70歲以上的爸媽可以申請來台定居,但是其他國家外配的家人卻苦無管道,宜蘭縣議員不分黨派為外配發聲,要求一體適用。移民數長何榮村說,目前有人道需求的外配若爸媽要定居會個別專案處理。
宜蘭縣內的外籍配偶共3848人,大陸港澳配偶則有4773人,大陸港澳配偶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台灣取得身份證以後,70歲以上的爸媽可以申請來台定居還能取得身份證,但是其他國家外配卻沒有任何管道,從印尼嫁來台灣的黃燕妮今年41歲,來台已經19年的她,不捨印尼家鄉的媽媽孤身一人,沒人照料,今天她特地詢問移民署長何榮村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媽媽來台灣定居、團聚。
黃燕妮紅著眼眶說,由於家裡只有她一個小孩,原本媽媽跟阿公在印尼同住相依為命,但是前幾年阿公過世後,媽媽又年事漸長,60多歲的她行動越來越不方便,坐骨神經也出問題,還是只能台灣、印尼來來回回奔波探親,真的又不捨又難過,找遍方法、詢問許多人,卻都沒有依親的管道,希望政府可以為他們敞開依親大門,讓她也能盡孝道。
議員邱嘉進指出,他服務的轄區許多外配也面臨到一樣的問題,,台灣強調對岸和我們是對等國家的同時,不管是中國或其他國籍配偶依親規範就應該要一體適用,不能雙重標準、兩套制度,讓外籍配偶取得身份證後也能讓長輩來台定居。
「外配、中配兩套標準很不合理。」議員薛呈懿表示,新住民族群比例在台灣已經漸漸攀升,不同國籍的人更不應該有不同待遇,東南亞新住民的辛苦也要被看見,應該要比照中國籍配偶的規定辦理,讓外籍配偶也能好好照顧家中長輩,他們也才能更在台灣社會安身立命。
議員林岳賢指出,不管是外籍配偶或中國籍配偶,嫁來台灣以後就是台灣人,應該要一視同仁,不公平的對待,公平正義何在?至少讓他們拿到身份證後,就能讓爸媽來定居。
何榮村說,外國人的部份由外交部主管,外籍配偶適用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中配則依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者法規依據不同,若是外籍配偶有特殊考量,父母需要來台定居,會依據人道需求個案處理,移民署會個案建議外交部,不會建議外交部做通案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