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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新行政區用地賣郵局 議員盼能以鎮民需求為優先

頭城鎮鎮民希望公所能撥出舊頭城國中部分土地建立社區集會所。(記者林敬倫攝)

頭城鎮鎮民希望公所能撥出舊頭城國中部分土地建立社區集會所。(記者林敬倫攝)

2016/08/10 16:28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頭城國中民國103年動工後,鎮公所用留下來的土地,除建立新的公所及圖書館外,也將賣出部分土地給中華郵政使用,隸屬頭城鎮的議員蔡文益表示,盼公所以鎮民的利益為優先,先建立能給鎮民辦活動的社區集會所;頭城鎮公所回應,舊頭城國中土地依都市計畫法歸類為行政區,要建立社交用的集會所,縣府方面如果同意,公所樂見其成。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舊頭城國中土地劃分為行政區,只能蓋公務機關的建築或讓公共事業進駐,目前圖書館已建好,新市公所外部建築也已完成,頭城鎮公所表示,社區集會所屬於社交場所,不符合行政區所允許蓋的建築,就像住宅區不能蓋工廠,行政區就不能蓋社交用建築。

頭城鎮公所指出,舊頭城國中這塊地有部分屬於縣府所有權,有部分屬於公所,預計要賣給郵局的那塊地,所有權在公所,而在地居民要爭取建集會所的土地所有權是縣府,賣地給郵局跟爭取建集會所是兩件事。

頭城鎮公所表示,當初將這塊土地歸類為行政區,是希望公務機關和公共事業可以進駐,像是郵局、自來水公司等,並不包含社區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等社交場所,如果縣府同意讓都市計畫法解套,可以蓋社交用建築,那公所這裡樂觀其成。

「應該先以地方需求為首要考量,再去賣土地。」蔡文益表示,頭城鎮並沒有很多可供鎮民休閒、聚會的場所,常常都需要跟廟宇借場地才能辦活動,現在難得有了一筆土地,卻要賣給中華郵政,這並非很理想的決定。

蔡文益指出,雖然當初度是計劃法規劃為行政區,但想想看,以前這塊土地是幾千個頭城國中的學生在使用,現在卻只剩下一兩百個工作人員在上班,如果能建集會所,讓更多鎮民去使用會更好,目前當地居民已經有一、兩千人連署,並送到縣府傳達能建立社區集會所的心聲。

已有居民向縣府提出連署,傳達建立集會所的心聲。(記者林敬倫攝)

已有居民向縣府提出連署,傳達建立集會所的心聲。(記者林敬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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