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當垃圾燒不人道 民眾要求改善屏東殯儀館火化設備
屏東市立殯儀館規定沒有死亡證明無法受理火化。(資料照,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立殯儀館規定沒有死亡證明無法受理火化,有家屬因而將死胎及早產夭折的嬰兒,私自掩埋處理甚至當成垃圾焚燒,前縣議員曾義雄為此向市公所陳情,希望修改火化規定,讓小小亡靈獲得安息,公所強調,只要能出具死產證明都會受理,但因焚化爐過於老舊,火化後恐無骨可撿。
曾義雄指出,死胎及夭折嬰兒拿不到死亡證明書,家屬遇到這種事,常交由「土公仔」找地方掩埋處理,不然就當成垃圾燒掉,做法不符人道,他常接到屏東市民的反映,希望市公所能放寬殯儀館的火化規定。
市公所主秘李英宗表示,市立殯儀館的焚化爐設施已經十分老舊,溫度控制不易,早夭嬰兒或死胎送進爐內恐燒成灰燼,不過,只要家屬能出具死產證明,公所都會受理,也會向家屬說明,可能要有無骨可撿的心理準備。
有市民認為,市公所不能因為設備老舊便漠視這方面的火化需求,應站在便民及人道立場,儘快改善火化設備。
公所表示,縣立殯葬園區計劃受阻,市公所決定就地更新殯儀館火化設施,明年將更換爐具,屆時便能利於處理這方面的火化需求。
縣府民政處殯葬管理科表示,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醫院開出的死產及流產證明等同死亡證明,火化場不得拒收,未成形的死胎以醫療廢棄物處理,不會交給家屬,屏東市立殯儀館設備老舊,家屬聽到火化後恐無骨可撿,又不願到外縣市花更多的錢火化,才會私下「處理」死胎,縣府並不鼓勵,市公所應儘快更新火化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