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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珍貴樹木逾半年未公告 樹保團體批消極

土城區大安圳旁一株老榕樹,樹圍超過4百公分,符合「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列珍貴樹木條件,但會勘至今逾半年,市府卻遲未將之公告為珍貴樹木。(記者張安蕎攝)

土城區大安圳旁一株老榕樹,樹圍超過4百公分,符合「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列珍貴樹木條件,但會勘至今逾半年,市府卻遲未將之公告為珍貴樹木。(記者張安蕎攝)

2016/06/28 21:51

〔記者張安蕎/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區大安圳旁一株老榕樹,樹圍超過4百公分,符合「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列珍貴樹木條件,但會勘至今逾半年,市府卻遲未將之公告為珍貴樹木,土城護樹者聯盟批評市府態度消極,應站在守護老樹的立場,支持老樹列管珍貴老樹。

這棵老榕樹位於清水路32巷前,景觀處於去年底辦理珍貴樹木會勘,確認該樹樹圍超過4百公分,直徑超過120公分以上,符合列管條件,但榕樹位於桃園農田水利會土地範圍內,景觀處要求水利會簽署「列管保護切結書」,因需負起將管理及維護責任,讓水利會不願簽結。

土城護樹者聯盟成員洪郁凱指出,這棵百年老榕樹,具土地生態、水文、景觀之重要意義,也與過去土城農地開墾史有所連結,若因地主反對,未來恐因開發利益而遭砍除,等同漠視老樹的生存權。

景觀處長謝宏偉表示,開發案動輒上百億,若因一棵樹木而阻擋開發,比例原則上,對土地所有權人不公平,因此才希望地主簽切結書,確保未來不會出現爭議。

他強調,水利會雖不願簽切結書,但並未反對這棵榕樹列為珍貴樹木,景觀處將以個案方式處理,盡速將之公告為珍貴樹木,並改由市府負起管理與維護責任,但希望未來進場養護時,不遭受地主反對與阻擋,這部分將持續與水利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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