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房屋稅風波 台南市審計處長現身說法
台南房屋標準單價調整,公告七月開始。(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房屋稅調整案引發風波,日前在野議員並發起抗議行動,審計處處長羅如文今日出面說明,「議員早就看到了,議員不是沒有看到」。
就台南市政府在房屋稅部分調整,審計處處長羅如文表示,房屋稅是地方政府重要稅入財源,是由市縣政府以房屋評定現值按法定稅率課徵,房屋稅標準單價納用年數跟折舊標準長期未有調整,持有成本甚至比一輛機車所負擔的稅捐還要低,所以稅賦制度有欠公平合理,仰賴檢討改善。
羅如文表示,台南審計處在102及103年度台南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都提出建議,南市房屋稅係針對房屋稅標準單價調整為六都中最後調整的2個直轄市之一,而調整的幅度也幾乎是六都最低。
對於調整稅額上面,適不適合?羅如文表示,房屋稅在90年修正,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單價依據房屋建材等級評定,財政部在103年11月函示地方政府評定房屋稅這個標準單價的時候,要視地方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其適用原則。
他認為,南市105年召開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決議延用30年前的房屋造價標準,明顯嚴重失衡,為符現況,現以該條律90年修正為基準,在90年7月1日以後設籍房屋進行調整,尚屬適法的行政作為,並沒有牴觸財政部的有關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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