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售菸遭暴力 擬開罰施暴者3至5萬元
新北市某超商店員因要求購菸者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遭受暴力行為,市府研擬自治條例,未來可開罰施暴者3萬元至5萬元。圖為日前衛生局宣傳記者會情形。(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5月29日新北市某便利商店店員為配合市府「商家拒賣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政策,查核購菸者身分證明文件,此舉引發購菸者不滿,動手毆打店員。衛生局將研擬自治條例,針對以暴力、脅迫、恐嚇等方法,拒絕商家查驗身分證明者,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長林奇宏今天在市政會議表示,22歲莊姓少年不滿在便利商店購菸須出示證件,夥同友人毆打店員,副市長侯友宜前往慰問,承諾捍衛第一線執法人員安全,並請警察加強巡邏,該名店員遭受暴力,造成牙齒鬆動,訪視後已安排就醫。
林奇宏說,市府制定《新北市菸品及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預計年底送議會審議,其中第6條規定,販售菸品、電子煙業者,如無法辨識購菸者年齡,應請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針對該起暴力事件,林奇宏表示,已研擬在自治條例內,加註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脅迫恐嚇或非法之手段,妨礙辨識購菸者年齡執行,違反規定者,將參照醫事人員暴力防治條例,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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