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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出黃春明條款 宜縣府為文化發展撐腰

宜蘭縣府祭出黃春明條款,為文化發展撐腰。(記者簡惠茹攝)

宜蘭縣府祭出黃春明條款,為文化發展撐腰。(記者簡惠茹攝)

2016/05/26 20:20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經過紅磚屋事件後,宜蘭縣政府為文化發展撐腰,訂定邀請優秀藝文人士進駐文化空間要點草案,清楚界定藝文人士,並以免收場地使用費的方式,提供藝文人士使用藝文空間。

文化局長宋隆全說,從紅磚屋事件可以看到,現行法規的模糊之處,沒有清楚說明藝文團體、文化專業人士標準,又遭議員質疑為何還要補助款,造成黃春明落入砲火之中,縣府為避免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因此擬定此要點。

「營造友善文化界環境,才是文化立縣的根本。」宋隆全指出,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訂定邀請優秀藝文人士進駐文化空間要點草案,希望營造友善城鄉藝文環境,鼓勵優秀的藝文人士共同推動各項藝文工作及培育文化人才,藉由文化人士活化在地文化空間

宋隆全指出,要點中將藝文人士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曾獲國家級文化獎項的藝文工作者或團隊、第二類是曾獲國家級藝文競賽前三名獎項或宜蘭文化獎、宜蘭獎者、第三類則是具有發展潛力或本縣文化特色的優秀團體或個人,進駐期間以五年為一期,期滿申請續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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