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結合四大超商 未滿18歲購菸可要求出示證件
衛生局製作海報文宣發送,張貼於各大超商店面明顯處。(衛生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行政院國民健康署98年起函文公告商家不得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但業者執行困難,成效不彰。新北市結合四大超商及各大通路商共同宣誓,針對疑似未滿18歲的購菸者,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
衛生局統計,新北市103年至105年5月15日止,查獲違規販賣菸品給青少年的店家有254件,前3類商家依序為雜貨店112件、便利商店65件及檳榔攤45件,共開罰274萬5000元。
衛生局長林奇宏說明,過去政府宣導商家不得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但業者無法辨識年紀,易產生爭議,市府和四大超商與大型通路商合作,張貼法規海報於店面明顯處,針對年齡有疑慮的購菸者,可要求出示身分證明。
OK便利商店公關部副理潘依筠說,除針對新進員工教育訓練,遇到穿著學生制服、貌似未成年的青少年,將請店員查驗年紀,公司內部成立稽核小組,不定期查訪店家:統一超商營運企劃部經理李文君表示,全力支持市府政策,將透過員工教育訓練及幹部訪視加強宣導。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新北市結合四大超商及各大通路商共同宣誓,拒賣菸品給未成年青少年,針對疑似未滿十八歲的購菸者,要求出示身分證明。(記者賴筱桐攝)
南強商工學生以戲劇演出,宣導商家不得販售菸品給未成年青少年。(記者賴筱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