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含致癌物甲醛 今年將修法納管
國健署表示,今年將修法將電子菸列入菸害防制法納管,未來在禁菸場所也不可抽電子菸,違者最高可罰1萬元。(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衛福部食藥署2014年抽驗市售電子菸,發現100%含有一級致癌物甲醛、90.3%含有2A可能致癌物乙醛,且過去3年的檢驗也發現,高達7成電子菸含成癮性尼古丁,國健署署長邱淑媞13日表示,今年可望通過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治法,未來在禁菸場所也不可抽電子菸,違者最高可罰1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國健署去年調查,國內電子菸成人吸食率0.9%,換算全國總人口約18萬人,未成年者吸菸行為調查也發現,有4.1%高中職生、3.5%國中生曾吸食過電子菸。不管是成人還是青少年吸食率,都比前一年的調查結果成長1%。
邱淑媞指出,電子菸已成新興的危害,使用人數愈來愈多,目前已有立委提案菸害防治法修法納入電子菸,國健署也贊成規範使用電子菸的地點,若修法順利,可望本會期就能通過,未來在禁菸場所使用電子菸,可開罰2000到1萬元。
國健署防菸組副組長羅素英指出,一瓶30毫升電子菸補充液即含180毫克尼古丁,相當於225支紙菸,換算下來超過11包菸,且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容易造成過量。在美國,2012到2015年間,孩童因電子菸中毒的案例增加了14倍,甚至有死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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