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食物之島!一年3萬6千噸逾期食品
台灣一年過期食品竟重達3萬6000多公噸。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台灣一年過期食品超多,竟可重達3萬6000多公噸。食品藥物管理署調查全國177家通路,包括量販店、超市和餐飲店等,一年的過期食品重量淨高達3萬6880公噸。
調查中顯示,177家通路商母公司涵蓋便利超商、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餐飲業共11萬2130家,推估每年的逾有效日期食品產生量為量販店為3894公噸、超級市場為6338公噸、便利超商為1萬1893公噸、餐飲業為1萬4800公噸,總計3萬6880公噸。
各大通路商平均單店逾有效日期食品處理方式有兩種,一是送回原供應商或原廠處理,預估量為3330公斤/年(9.6%);二是以廢棄物方式處理之預估量為3萬1459公斤/年(90.4%)。
食藥署表示,將針對逾有效日期食品送回原供應商或原廠處理的業者,列為後續優先稽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