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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糞尿再利用 屏縣推零水污養豬循環經濟

屏縣媒合畜牧場與農民,推動零水污養豬循環經濟。(圖由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屏縣媒合畜牧場與農民,推動零水污養豬循環經濟。(圖由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2016/05/05 16:35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畜牧糞尿再利用,肥水不落外人田,屏東縣政府現正媒合農民與畜牧場合作回收肥份澆溉農作,現已有約60餘家畜牧場向縣府表達申請意願。

屏東縣環保局表示,現在的畜牧場都採集中式飼養,屏縣畜牧場眾多,對於糞尿主要處理方式,多以傳統三段式,包括固液分離、厭氧消化、好氧曝氣等處理後,放流至河川,但許多畜戶不擅長操作維護工作,導致廢水處理效果不彰,衍生河川污染問題;其實如果將畜牧糞尿還肥於田,除了農戶可以得到廉價的肥分外,也能避免畜牧糞尿排入環境水體。

屏東縣環保局長魯台營表示,106年1月起環保署將對畜牧業開徵水污染防治費,屆時將對畜牧場造成可觀負擔,但若畜牧場與農戶結合,或自行將畜牧糞尿「還肥於田」,便能減少或免繳水污染防治費,因為排入河川的污染物愈少,繳的水污費就會愈少,而糞尿作為資源的回收利用,也正是邁向零水污的養豬循環經濟的契機。

環保署已經在104年底放寬畜牧糞尿施灌農田的規定,並將經厭氧發酵後的糞尿定義為「沼渣沼液」,只要由畜牧場與受施灌農戶共同提出「沼渣沼液肥分利用計畫書」,送經農政單位核准後,便能合法將畜牧糞尿澆灌農地。

縣內已有約60餘家畜牧場表達申請意願;環保局表示,目前麟洛鄉中央畜牧場已向縣府提出沼渣沼液肥分農田利用計畫書,農政審查通過後,將提供沼渣液給鄰近的紅藜田、火龍果及檳榔園使用,預計今年7月左右就能開始施灌,做為肥份資源利用的示範場。

屏縣媒合畜牧場與農民,推動零水污養豬循環經濟,已經選定農田做示範。(圖由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屏縣媒合畜牧場與農民,推動零水污養豬循環經濟,已經選定農田做示範。(圖由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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