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也應有休假! 調查:近6成時薪制勞工無特休假
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表示,將擬定《勞基法》服務業專章,完善相關規範。(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打工族也應該有休假!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針對勞工問題對勞動部進行質詢。立委表示,許多雇主利用勞工不清楚規範而鑽漏洞,有近6成時薪制勞工沒有特休假,勞動部則表示願研擬相關規範改善。
依據勞動部報告,高達58%部分工時勞工沒有特休假。台灣目前部分工時勞工已達40萬人,其中學生佔4成,家庭主婦(夫)也有22%。勞動部於去年對僱用時薪制勞工較多的行業如旅館業、餐飲業、加油業、批發零售業等發動專案勞檢,違法比率為21.64%,總計罰鍰5741萬元,其中以未給加班費、未給例假日、特休假工資最多。
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年資滿1年應享有7天有薪特休假,時薪制勞工依平均每週上班時數佔正職勞工時數比率,依法也要給予有薪特休假。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表示,部分工時者和全時勞工都適用《勞基法》,僱主應該給予一樣的權利與福利。目前正研擬《勞基法》服務業專章,相關規範會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