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修法:納抽電子菸為吸菸行為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中)舉行「健康新主張 拒絕電子煙」記者會,會中吳志揚表示,電子煙檢驗送驗數逐年以十倍增加,非常驚人,將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明訂電子煙形同吸菸行為。(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電子菸入侵校園,卻因菸害防制法並無明定吸電子菸等同吸菸,造成在校園內,校方對電子菸無法可管,僅能對於販賣、製造作查緝,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將提案修正菸害防制第二條修正草案,將使用電子菸納入吸菸行為,讓吸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規範。
吳志揚說,有夜市店家公開陳列一整排電子菸,甚至在網路上打關鍵字,就可以輕易查詢到,也有人做成時尚商品,還宣稱可以清肺、有水果口味等等,甚至還有賣家宣稱已送檢驗合格,未含任何藥品,對於民眾很有吸引力,若進入校園內,因現今法律未規範吸電子菸是抽菸行為,校方無法可管。
桃園市家長會長協會總幹事謝豐駿表示,曾有一位家長代表說,有學童在學校吸菸,發現是從電子菸開始,之後覺得味道太淡,才進一步買菸來抽,代表電子菸已經進入校園,學校卻無法可管。
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監事長林晉宏認為,對於兒少青年做層層保護,不該讓菸害以電子菸的形式迂迴出現在校園中, 而且電子菸的成分還無法做判斷,學校單位更不可能無法及時判斷是否有無含尼古丁,把吸電子菸定義成在菸害防制法禁止範圍是有必要,才能讓執行單位有執行標準去落實。
教育部督學吳林輝表示,電子菸被模糊化,讓校園內輔導人員面臨挑戰,除了製造電子菸的禁止外,對使用者的禁止也很重要,對各級學校推展禁止電子菸進校園很有用。
國健署主秘王怡人、食藥署主秘陳信誠也支持修法,將抽電子菸行為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吳志揚表示,將連署提案修正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將使用電子菸納入吸菸行為,避免未成年人與孕婦吸食,並限制吸食場所,避免電子菸入侵校園。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電子菸入侵校園,卻因菸害防制法並無明定吸電子菸等同吸菸,造成在校園內,校方對電子菸無法可管,僅能對於販賣、製造作查緝,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將提案修正菸害防制第二條修正草案,將使用電子菸納入吸菸行為,讓吸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規範。(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