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太子樓建物 文化局:待文資專家評估
農業倉庫納入文資保存提報人陳怡安(右2)、搶救彰化農業倉庫成員林俊德(左2)、葉奕瑄(左1),今向文化局長吳蘭梅(右1)表達農業倉庫納入暫定古蹟的想法。(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已有91年歷史、俗稱「太子樓」的彰化市農業倉庫已被拆除大半,爭取農業倉庫列入文資保護的提報人陳怡安,以及搶救百年彰化農業倉庫成員林俊德、葉奕瑄,今天拜會文化局長吳蘭梅,要求文化局啟動暫定古蹟的審議機制,保留「太子樓」殘存尚未被怪手鏟平的老建物。
根據文史工作者石錦明調查,日治時期1923年(大正12)時,台灣總督府實施農業倉庫法,在全台蓋11座農業倉庫,每座建築風格都不盡相同,其中,坐落在彰化市辭修路的農業倉庫,總建坪267坪,採階梯式層疊建構,上層外觀為半圓型屋頂、中間ㄇ型和三角形通風窗、下層拱門形式的迴廊,在當時這種圓弧式建築被稱為「太子樓」,而市農會的這座農業倉庫目前是全國唯一的1座。
去年11月25日彰化市民陳怡安向文化局提報列入歷史建築文資保護,文化局26日受理提報,今年4月1日,文資審議委員會決議把農業倉庫納入列冊追蹤,怎知,4月16日市農會以農業倉庫屋頂建材剝落,砸到緊鄰的鐵皮屋,有安全疑慮,隨即雇工動用怪手拆除農業倉庫,17日搶救百年彰化農業倉庫成員發現出手阻止,市農會只好暫停施工。
提報人陳怡安表示,彰化縣是農業大縣,農業倉庫見證農業發展的軌跡,建築不是只看外觀有其實質意涵和價值,另一半尚未拆除可以採取新舊並存的方式進行保護,她主張被拆一半的農業倉庫不能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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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德指出,保留老建物不是懷舊而已,若能讓農業倉庫列入暫定古蹟,讓新建物和老建物合併利用,不僅保留農業發展的軌跡,也為古蹟維護做了最好的詮釋。
對此,文化局長吳蘭梅表示,拆除一半的農業倉庫是否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要由文資審議專家委員評估認定,委員們若認定仍具保存價值,文化局馬上啟動暫定古蹟保存的機制進行善後。
市農會總幹事林毓源表示,90年左右,農業倉庫當時還很完整時,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未納入文資保護,時間過15年,建物變成危樓出現工安疑慮,才再談列入文資保存,市農會無法接受,況且,保存資金從何而來,以及市農會營運空間和已投入轉型觀光工廠的資金如何善後,這些問題,市農會希望後天(20日)文資學者專家實地會勘評估後,大家可以坐下來溝通討論。
文化局長吳蘭梅(右1)向提報人陳怡安(中)和搶救彰化農業倉庫成員林俊德(左),解釋文化局立場,法源上有疑慮的部分,待文化局請示文化部後再釐清。(記者張聰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