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遭申訴電視節目 NCC:中天午間新聞134次居冠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資料照,記者李秋明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公布104年傳播內容申訴分析報告,104年共受理民眾2243件申訴,其中,申訴電視2112件,廣播131件,申訴電視仍為大宗,占總申訴案件94%以上;而分析104年民眾申訴不妥內容類型,以「內容不實、不公」為最多,占申訴總案件3成以上,而遭申訴節目則以中天新聞台「中天 1200 午間新聞」134次居冠。
NCC表示,去年遭民眾投訴最多的中天新聞台「中天 1200 午間新聞」節目,是在104年2月4日12時40分許,報導「復興航空南港空難事件」傷亡名單時,誤植為「復興航空馬公空難事件」傷亡名單。
另統計104年共計核處廣電媒體190件,其中電視核處100件,廣播核處90件,核處金額達臺幣1273萬3千元,違法類型以「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居冠,達841萬,NCC呼籲廣電業者,製作節目時,應兼顧視聽眾觀感,謹守法令規定,加強內部自律及編審機制,以免違法受罰 。
NCC表示,103年申訴案為9797件,104年申訴案件大幅減少7554件,減少比例達77.1%,追究其原因,係103年民眾曾申訴單一電視節目「中天新聞龍捲風」,不當內容件數高達5980件所致。
NCC指出,分析104年民眾申訴不妥內容類型,以「內容不實、不公」為最多,占申訴總案件3成以上,其次為「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及「針對整體傳播環境、監理政策/法規或本會施政提供個人想法」等;而申訴意見包括:資料未經查證、不斷播放罹難者家屬悲痛畫面、侵犯隱私、置入性行銷、國際新聞太少、名嘴亂象等。
至於104年民眾申訴電視節目類型前2大類,分別為新聞報導及一般性節目,共占申訴電視內容件數約74%。而「新聞報導」申訴案件則以申訴「內容不實、不公」為主,顯示民眾期待電視新聞作為多數閱聽眾的主要資訊來源,仍須堅守守門人的角色,呈現公正第三方的觀點。
中天新聞台,前年以「中天新聞龍捲風」遭投訴5,980件,去年「中天 1200 午間新聞」遭投訴134次,連兩年居冠。(記者陳炳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