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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實使用者付費 北市路燈廣告旗幟將收費

    台北市政府最快4月底起,將針對路燈廣告旗幟進行分路段、分級收費。(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政府最快4月底起,將針對路燈廣告旗幟進行分路段、分級收費。(台北市政府提供)

    2016/03/08 20:1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公有路燈張掛廣告旗,目前六都之中僅台北市沒有收取費用。台北市政府今天(8日)召開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管理辦法」,針對俗稱為路燈旗或羅馬旗的公有路燈桿廣告旗分級收費,最快將在4月底開始實施,落實使用者付費概念。

    台北市政府今天召開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管理辦法」,北市府最快將於4月底進行分級收費。北市環保局指出,收費標準將採分路段、分級方式,類別包含政令宣導、公益活動、藝文活動、市府活動,一級路段包含仁愛路、信義路、忠孝東路等95處,每組收使用費200元;二級路段共328處則是每組收費100元;保證金則不分路段收200元。

    目前六都之中僅台北市還沒有收取費用,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透過收費機制,將能夠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另外也可增加市庫收入。市府預估收費後,每年約可增加收入2000萬元,而保證金制度也能讓管理手段更加多元和完善。辦法今天通過後,預估最快將於4月底開始實施。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收費制度將能夠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另外也可增加市庫收入,而保證金制度也能讓管理手段更加多元和完善。(台北市政府提供)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收費制度將能夠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另外也可增加市庫收入,而保證金制度也能讓管理手段更加多元和完善。(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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