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年前搬家獨留寵物 涉棄養最高罰15萬
吉娃娃驚恐地躲在廁所角落,似乎受到驚嚇。(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動保處今天接獲一起疑似寵物棄養案,三重區郭姓房東通報,蔡姓房客年前搬離,留下1隻貓咪及1隻吉娃娃在屋內,充斥糞便惡臭,犬貓不斷吠叫,房東提供飼料與乾淨飲水,協助安置。動保處表示,若查證棄養寵物屬實,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獲報,位於三重區正義南路的郭姓房東租屋處,疑似發生寵物棄養案,動保人員派員查看,發現約4坪大的房間,充斥雜亂垃圾及滿地糞尿,吉娃娃躲在廁所裡驚恐吠叫,1隻貓咪飢餓地大啖飼料並四處逃竄,立即將2隻飽受飢餓及驚嚇的犬貓帶回安置。
郭姓房東表示,蔡男積欠大筆房租,今年1月底失去聯繫,獨留犬貓在房內不斷吠叫,年前請鎖匠開門,驚見蔡男早已搬離,獨留飢寒交迫的犬貓瑟縮在房間角落,他立刻給予飼料和乾淨飲水,經過1星期等待,仍未收到蔡男消息,便通報動保處處理。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飼主應負起飼養寵物責任,切勿隨意丟棄,後續將約談房客蔡志宗到案說明,若確認棄養事實,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飢餓的貓咪在床邊吃飼料。(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