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過年 勞動部墊付奇力光電648人資遣費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將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付奇力光電648名勞工被積欠的資遣費。圖為2013年奇力光電走上街頭。(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將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付奇力光電648名勞工被積欠的資遣費,預計2月2日入帳,幫助勞工過好年。這是去年修法擴大墊償範圍至退休金、資遣費以來,金額最大的墊付案。
奇力光電公司2014年9月29日經法院宣告破產,迄今尚未終結,勞工代表近日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已完成初步審核,預計將墊付舊制資遣費1人、近50萬元,勞退新制資遣費647人、約4700萬元。
過去勞動基準法第28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只限工資,但近幾年多起關廠歇業案中,很多勞工的退休金、資遣費等「棺材本」追討無門,條文修正於2015年2月6日施行,墊償範圍擴大至舊制退休金及新、舊制資遣費,合計數額為6個月平均工資。勞保局於墊付後將依法向雇主、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請求償還墊款。
勞動部表示,考量修法前仍有一些清算、破產程序尚未終結的個案,因此增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4,若雇主清算或破產發生在修法前,但直到修正後尚未完結或終結者,也可適用墊償退休金及資遣費。奇力光電就是施行細則增訂後首次墊付案。
勞保局統計,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擴大至退休金及資遣費後,若加上本次墊付奇力光電公司後,合計已受墊付舊制資遣費25人(106萬餘元)、新制資遣費944人(5531萬餘元),共計969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