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器具檢出螢光增白劑 大創、遠東都上榜
食藥署查核發現,台灣大創的紙碗檢出螢光增白劑。(食藥署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食藥署去年10月會同全國22縣市衛生局,執行「強制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加強稽查計畫」,今日公布結果,共計查核424件,其中66件標示不符規定,46件塑膠類有5件耐熱性試驗不合格,21件紙類也有2件違規,均為檢出螢光增白劑,知名業者大創、遠東都上榜!
根據食藥署資料顯示,在品質方面,5件耐熱性試驗不合格的商品分別來自宜得利家居、辰暘公司、禹青企業、杏圃企業、聯好企業的水壺、餐具、水杯、水晶杯、保鮮盒;2件檢出螢光增白劑的產品則分別為台灣大創的紙碗、遠東都會公司的生日派對紙餐盤,產地均為中國。目前禹青企業已裁處3萬元,其餘衛生局處辦中。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指出,螢光增白劑可以使用,但不得檢出,因為可能對於人體引起過敏反應,違者可按《食安法》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另標示不符規定者,可依同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