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小黃超收車資 最高處9萬元罰鍰
2015/12/29 12:12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跨年晚會結束後,百萬人潮擠進捷運站和公車站,產生交通陣痛期,常有計程車駕駛趁機漫天喊價,超收車資賺取不義之財。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今表示,計程車應按公告費率計費,跨年夜也不例外,若溢收車資並經查證屬實,依《公路法》可處罰駕駛最高9萬元罰鍰。
公運處表示,大批人潮於跨年晚會湧入信義計畫區,散場時,部分急著返家的民眾,不願搭乘擠得水洩不通的公車或捷運,選擇搭乘計程車。
不過,公運處說,少數計程車駕駛會漫天喊價,今年10月1日計程車費率調漲,恐又有不肖業者會趁機剝削乘客荷包。
公運處強調,跨年夜搭車屬夜間加成時段,僅能依計費表上的金額加收20元,尚未安裝新表的車輛,則是依對照表收費,同樣只可加收20元,若超收車資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處罰業者最高9萬元罰鍰。
公運處也提醒民眾,若車資「太離譜」,可記下車牌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等資料,向市府檢舉。